和嘉控股收到由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发出的信件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195阅读 2025-12-10 07:55

Ai快讯 和嘉控股(00704)发布公告,上市委员会已于2025年11月25日就上市科决定进行复核聆讯。本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由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发出的信件,通知本公司上市委员会已审议本公司的情况并决定本公司未能维持足够的营运规模及具足够价值的资产以支撑其营运,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要求的条件,故不适合上市。上市委员会因此决定维持上市科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本公司股份的买卖。

本公司的核心营运焦炭生产业务自2021年10月起已暂停。本公司多次未能实施其恢复焦炭生产业务的业务计划。本公司最新的计划是透过该等安排恢复焦炭生产,但该计划仍处于初步阶段,并取决于获得进一步融资。于过去两年,本公司仅从事焦炭贸易业务,产生微薄收入并取得净亏损。上市委员会不认为本公司的财务表现恶化为暂时性下滑。总体而言,本公司未能向上市委员会证明其业务具有实质性、可行性及可持续性。

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本公司有权要求将上市委员会决定提交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任何复核申请必须于上市委员会决定日期起七个营业日内(即2025年12月18日或之前)送交上市复核委员会秘书。除非本公司申请复核,否则本公司股份买卖将于上市委员会决定后满七个营业日(即2025年12月19日)暂停。本公司正在审视上市委员会决定,并正进行内部及外部的有关讨论和征询意见,将决定是否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有关决定另行公告。

(AI撰文,仅供参考)

相关标签:

Ai滚动快讯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