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0日电 福瑞股份(30004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决定,要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公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及收入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导致多期财务报告提前确认收入,具体为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分别提前确认收入241万元、288万元、567万元、134万元。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冠一、董事会秘书兼时任代行财务总监孙秀珍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因而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内蒙监管局决定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提高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2025年前三季度,福瑞股份实现收入11.01亿元,归母净利润1.12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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