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子公司火灾未及时披露遭警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1033阅读 2025-12-13 10:56

Ai快讯 12月12日晚间,岱美股份披露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当地时间2025年5月11日,岱美股份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0.17%,该事件属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但岱美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岱美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肖传龙作为岱美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岱美股份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肖传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AI撰文,仅供参考)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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