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8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其中,罗博特科被要求说明光伏及半导体设备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行方案一致性及股权变动合规性等事项。
中国证监会请罗博特科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及经营范围包含光伏制造,电池解决方案,研发、组装生产、销售新能源设备、LED及半导体领域相关生产设备,半导体设备的研发,光伏及LED设备研究与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的具体情况,请补充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二、关于你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上限,你公司备案报告与招股说明书应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请提供修改后的备案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如果涉及招股说明书调增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请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三、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核查,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你公司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你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五、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财中社》注意到,罗博特科(300757)是2011年成立、2019年1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高端自动化装备制造商,主营光伏电池自动化设备和泛半导体设备,拥有全球领先的硅光封装技术;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4.16亿元(同比-59.04%),归母净利润亏损7474.89万元(同比-205.01%),主因光伏行业周期下行;通过2025年5月完成的德国ficonTEC收购,公司在硅光模块耦合设备领域市占率超80%,成为英伟达、博通等国际巨头的独家设备供应商;目前已向港交所递交H股上市申请,拟融资拓展"清洁能源+泛半导体"战略,请参见此前的文章:罗博特科2025由盈转亏,百倍溢价收购境外资产致商誉高悬。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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