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9日电 根据吉林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伟杰因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主要问题包括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诉讼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内部控制和财务处理不规范。
具体而言,杨伟杰于2022年6月30日以公司名义向第三方借款1000万元,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至今未清偿,且未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由于未及时偿还借款,豫王建能于2024年9月5日被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但该诉讼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基础薄弱,存在1281万元沥青入库称重单错误,入账依据不充分,相关财务处理不规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豫王建能和杨伟杰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若对此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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