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12月19日,吉林证监局发布公告,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伟杰因多项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2022年6月30日,杨伟杰以公司名义向第三方借款1000万元,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截至公告发布时,该笔借款尚未清偿,且未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4年9月5日,因未及时偿还借款,豫王建能被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但该诉讼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此外,豫王建能内部控制基础薄弱,存在1281万元沥青入库称重单错误、入账依据不充分等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豫王建能和杨伟杰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若对该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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