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13日电 新华百货(600785)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物美科技分别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杭州景祺和厦门联芯美。
转让前,物美科技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8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5%;转让后,持股减少至59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总对价为2.94亿元,转让价格为13元/股,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2025年前三季度,新华百货实现收入47.07亿元,归母净利润1.08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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