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300622.SZ)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批复明确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组织实施,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批复同时强调,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若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妥善处理。公司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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