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光大IPO控制权稳定性遭问询,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董长青浮现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1.4w阅读 2026-03-05 14:17

瑞财经 严明会 近日,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光大)披露北交所IPO问询函,保荐机构开源证券,保荐代表人李金城、文君然,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华电光大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3亿元,注册地在北京昌平华北电力大学主楼,主营新型催化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本轮问询,北交所首先关注了华电光大控制权稳定性及特殊投资条款。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华电新能源持有华电光大35%的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人中基信友、中基普惠、上虞东贤间接控制33.42%股份的表决权。贾文涛持有华电新能源51.46%的股份,通过华电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68.42%股份的表决权,系华电光大的实际控制人。

2019年,华电光大时任实控人董长青将其持有华电新能源33.07%的股权转让给贾文涛,并将剩余华电新能源21.68%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贾文涛行使(已于2020 年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华电光大实际控制人由董长青及张俊娇变更为贾文涛。

华电新能源、中基普惠、上虞东贤为华电光大持股平台,北京华北电力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长青分别为华电新能源的第二、三大股东,合计持有华电新能源 36.31%股份。

董长青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贾文涛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

公司实际控制人贾文涛及董事、经理申敦与开源雏鹰签署了包含回购义务的《大宗交易协议的补充协议》,如若公司在2027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现上市,实际控制人有义务回购开源雏鹰的股份。

北交所要求,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华电新能源的历史沿革情况,2019年董长青与贾文涛股权转让、董长青与贾文涛签订及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实控人变更的具体背景,结合 2019年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说明贾文涛是否实际支付对价及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此外,说明董长青、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在华电新能源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日常运作中与重大事项有关的表决情况等,董长青与贾文涛的关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说明是否存在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经营独立性的风险。

说明董长青转让华电新能源控股权是否真实,贾文涛是否对公司拥有独立的控制权,实控人认定的准确性,是否存在通过实控人认定规避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形。

结合实际控制人与开源雏鹰当前有效的特殊投资条款,特殊投资条款触发条件、 各方权利义务、回购金额、义务承担主体的履约能力,说明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监管要求,是否可能对控制权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贾文涛,1973年生,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早年任兵器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5年3月,任中国华电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4月,任北京亿能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任浙江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浙江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12月至今,任北京华电光大新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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