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卖旧买新”的购房人给予贷款总金额1%的贴息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759阅读 2026-03-24 11:11
Ai快讯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南京市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出,进一步鼓励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对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卖旧买新”的购房人给予贷款总金额1%的贴息(卖旧与买新不分时间先后,以网签合同备案为准,全市贴息总资金限额1亿元);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促进各类置业需求有效释放。(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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