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面向远洋运输,探索建立国际智能航运走廊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137阅读 2026-03-30 09:59
Ai快讯 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在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三峡库区、平陆运河、京杭运河等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认定一批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推动实施内河和沿海货运船舶编队自主航行创新工程,实现船舶、港口、航道、航保、服务、监管治理等多要素智能化协同发展。选择沿海南北航线、内河水网航线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航线,认定一批智能航运试点航线,加强航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通航、配员等相关安全监管和便利保障措施,实现重点航段智能航运要素集成。面向远洋运输,探索建立国际智能航运走廊。根据辅助航行、遥控驾驶、自主航行的技术水平和应用效果,认定一批智能航运试点船舶(船队),形成代表性船型,推动智能船舶商业化应用。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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