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两个以上独立的违法行为分别计算违法所得 盈亏不得相抵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516阅读 2026-04-17 18:11
Ai快讯 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当事人实施两个以上同类违法行为,不同行为既有盈利也有亏损的,计算违法所得时是否盈亏相抵,是起草中的焦点问题,在操纵市场案件中尤为明显。《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为,对于两个以上独立的违法行为分别计算违法所得,彼此盈亏不得相抵。(证监会)

(AI撰文,仅供参考)

相关标签:

Ai滚动快讯 股市行情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