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修订建议作开场发言。
2025年香港IPO集资额超过2800亿港元,按年上升超过两倍,名列全球第一;今年截至6月IPO集资额已超过2000亿港元。
陈浩濂表示,在推动市场发展的同时,港府亦确保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推展有效措施提升市场质素,保障投资大众的权益。
就此,香港证监会已全面检视《证券市场上市规则》并提出修订建议。总体而言,建议修订旨在提升香港证监会处理上市申请和监管上市发行人的效率及灵活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广泛的保障。
建议修订涵盖八项内容,包括:
(一)容许证监会撤回其在特定情况下发出有关反对证券上市的通知,以便上市申请人能继续进行原有的上市申请,令程序更具效率;
(二)厘清证监会可对上市申请人施加持续适用的条件,让有关条件可发行人在上市时及之后适用,提升证监会在处理上市申请的效率和灵活性;
(三)让证监会可在适当情况下对上市发行人施加上市后的条件,以提供一个对市场干扰程度低于暂停交易的替代方案,确保维持一个有秩序和公平的证券市场;
(四)容许证监会修订或撤销所施加与上市申请、上市后事项及恢复交易有关的条件,以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对上市申请人及上市发行人施加新的相关条件,让证监会可因应后续发展适当修改所采取的监管行动;
(五)厘清证监会可主动或应上市发行人要求展开程序恢复交易,并容许证监会董事局可将恢复交易的决定权转授给证监会的执行董事或执行委员会,以期提高处理恢复交易个案的效率,加快恢复交易的流程;
(六)将证监会目前可要求上市申请人或发行人于上市申请阶段提供合理所需资料的权利,扩展至可要求已上市的发行人就上市后的事项提供资料,加强与上市发行人之间有效及持续的沟通;
(七)将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作出的决定纳入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的覆核范围,确保监管决定合理、相称和公平,让受影响的上市发行人可申请覆核相关决定;
(八)移除目前《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下的若干自动豁免,包括有关以优先认股方式按持股比例进行的证券发行,及雇员股份认购权发行,以杜绝相关安排可能被个别违规者滥用的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
香港证监会已于2025年3月至5月进行市场咨询,意见大致支持建议。目标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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