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罗振坤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罗振坤违法事实如下:2024年10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3月22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0月11日。罗振坤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联络接触。2024年5月15日至10月10日,罗振坤控制、利用多个账户交易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获利9,791,501.47元。罗振坤交易相关公司股票时点与联络接触时间以及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高度吻合,且存在新开户后立即买入、首次买入、亏损卖出其他股票买入、交易与公司基本面背离等情况,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罗振坤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罗振坤没收违法所得9,791,501.47元,并处以48,957,507.35元罚款。证监会决定:对罗振坤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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