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天原股份公告,公司此前与集安基金等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将于2026年12月31日触发。现宜宾创投拟受让集安基金持有的集信锂宝基金份额,各方拟签订《补充协议二》,回购权利人由集安基金变更为宜宾创投、集信锂宝,回购触发截止时间从2026年12月31日调整到2030年12月31日;自2026年5月1日起,投资收益年化单利从8%降低为4%,回购价款以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为基数分段计算。公司及国光电器有权按各自回购比例(天原股份90%、国光电器10%)于2030年12月31日前回购相应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AI撰文,仅供参考)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