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让72亩商住用地 中铁四局3.01亿元摘得一宗 须同步配建一座9班幼儿园和派出所?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中国网地产 933阅读 2020-03-18 17:54

中铁四局3.01亿元竞得合肥市一宗地块 溢价率5%

  原标题:中铁四局3.01亿元竞得合肥市一宗地块 溢价率5%

  3月18日,安徽省合肥市成功出让两宗商住用地,总出让面积约72.39亩,总成交价4.65亿元。

  其中,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63.6万元摘得包河区BH202001号地块,楼面价7874.96元/㎡,溢价率5%。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位于宿松路以东、太湖路以北。占地面积83.62亩,其中安置房分摊土地面59.76亩、出让分摊土地面积23.86亩,参考地价为1200万/亩,最高限价1421万/亩。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同步配建一座9班幼儿园和一座派出所,建成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地价+综合造价(含合理利润)”的方式,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备案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来源:中国网地产)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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