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自持2万平 和昌10.59亿元竞得合肥市一宗地块 溢价率16.03%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中国网地产 367阅读 2020-04-16 11:32

竞自持2万平 和昌10.59亿元竞得合肥市一宗地块 溢价率16.03%

  4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集中出让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161722㎡,总起始价249677.61万元。

  其中,和昌以105899.58万元竞得包河BH202003号居住用地,楼面价10759.04元/㎡,溢价率16.03%,竞自持面积达到20000平米。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包河区棠樾路以东、龙川路以南,东至江村路、南至牯牛降路、西至棠樾路、北至龙川路。出让面积67.11亩,起始价91269.6万元,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拍卖方式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

  该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拍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以最高限价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以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宗地竞得人。(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阶段增价幅度为每次2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应相对集中,成幢连片;应与可售商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其不动产权证书,应统一首次登记至竞得人或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下;应实行全装修交付,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5年。

  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地价+综合造价(含合理利润)”的方式,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备案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具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来源:中国网地产)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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