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深天地发问询函,要求说明重大关联交易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资本邦 1.4w阅读 2021-05-26 11:29

5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深交所向深天地A(000023.SZ)发出关于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内容包括:(1)针对“年报显示,你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包括向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混凝土908.56万元,及向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担保费金额158.90万元。”(人民币,下同)

深交所要求结合投资者投诉情况,自查关联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如有)、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说明年报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2)针对“报告期内深天地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2.66亿元,同比增加51.98%,毛利率47.21%,同比增加19.81%。“

深交所要求深天地结合房地产业务成本收入成本确认方式,定量说明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等。

(3)深交所提到,针对”深天地应收账款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5951.56万元。“要求其结合相关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业务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账龄、相关客户资信以及催收工作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报告期集中对单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4)借款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深天地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福如东海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014.08万元。

(5)深天地年报显示,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1237.14万元,均为“长年挂账的应付款项”。并且报告期内发生多项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1.63亿元,未形成预计负债。

对此,深交所问询上述借款的发生背景及多次进行展期的原因,包括是否事实上存在财务资助款项未能收回的情况;对长年挂账的应付款项具体构成及发生原因,做出说明。

问询函显示,深天地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报送深交所。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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