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丰物业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9w阅读 2021-07-12 10:25

 乐居财经 彦杰 7月12日,驻马店市开发区银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物业”)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0000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7月5日,案号为(2021)豫1702执3601号。

  据企查查,银丰物业成立于2013年8月30,法定代表人为桑海超,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曾涉法律诉讼16起,其中司法案件11起。该公司目前由桑海超、张爽、毕圣杰共同持有,分别持股4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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