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丰物业旗下银丰环境被济南长清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1w阅读 2021-11-25 17:26

  乐居财经 11月25日消息,银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环境”)被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5738元,案号为(2021)鲁0113执2552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银丰环境成立于2017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含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等。目前,该公司由银丰智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由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

  其中,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山东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后者大股东为海南银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3636%。而海南银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羽田广告有限公司100%持股,深圳市羽田广告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王伟持股99%。目前,银丰环境对外无投资企业。

  (责编: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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