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赵微 7月12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1年7月9日,首创置业与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吸收合并协议,据此,首创置业与合并方将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首创置业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约以及所有其他权利及义务,而首创置业最终将注销登记。于前提条件及所有生效条件达成后,首创置业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自愿撤回H股上市地位。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完成,合并方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成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国有全资企业,与首创集团的联系将更加紧密,首创集团作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对合并方信用资质的影响也将更加直接,对合并方给予支持的路径更加高效和便利。
公告称,本事件不会影响首创置业经营业务、偿债能力和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导致首创置业债券不符合上市条件。首创置业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