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大被判返还雄骐1000万元贷款保证金,将继续上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1w阅读 2022-04-01 21:50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月1日,上海证大(00755)发布自愿公告称,其日前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的日期为2022年3月16日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该判决书,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就苏州雄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及上海证大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责令南京大拇指于该判决书的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雄骐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自2021年7月2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人民币1,0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承担该诉讼的案件受理费。

  上海证大表示,根据其初步内部调查结果,雄骐的现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玲和前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谢雄骐与前任主要管理人员有上海证大外的其他业务往来。因此,上海证大团正在调查前任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损害其利益。同时,为维护集团的最佳利益,南京大拇指将依法就该诉讼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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