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5月9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汽车”)被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豫1202执691号,执行标的约109.86万元,立案日期为5月7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速达汽车于2010年9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郭振甫,注册资本为21.2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等。公司主要由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50.95%,李复活持股20.05%,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8%。
据企查查,速达汽车有失信记录41条,未履行数量41条;目前有被执行人记录21条,被执行总金额9359.4万元。此外,速达汽车被限制高消费48次。
(责编: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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