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价异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6w阅读 2022-05-19 17:20

  乐居财经 邓如菲 5月1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19日,长城汽车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长城汽车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的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正在筹划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目前,长城汽车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平稳,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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