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逾期竣工遭起诉,被判支付64万元违约金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5.1w阅读 2022-06-2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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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6月22日消息,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新增一则裁判文书。

  原告方为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被告方为洪涛股份。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为(2020)鲁0791民初4026号。

  裁判结果显示解除原告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与被告洪涛股份于2019年7月29日签订的《恒信昆仑公馆三期商务楼(-1F-2F)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被告洪涛股份支付原告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逾期竣工违约金64万元。

  洪涛股份成立于1985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年新,注册资本为12.49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刘年新,持股27.06%。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552起,其中80.28%为被告,26.55%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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