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南宁 6月23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对第三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内容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如下:
一、调整成交地价款缴付方式
成交地价款缴付方式调整为“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50%成交地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0日内付清”。
二、原公开出让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GC2022-031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新峰路南面、连庄路西面,实际出让用地面积47366.38平方米(合约71.05亩),分为两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其中:
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18972.15平方米(折合28.458亩),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28394.23平方米(折合42.591亩),两宗地的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容积率≥1.0且≤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72米。
本项目须配建一所12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用地位于项目用地南侧,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用地面积不少于6120平方米,容积率≥0.55且≤0.8。
地块出让起始价为531万元/亩,楼面地价为2655元/㎡,地块将在6月29日网挂出让。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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