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电费!安徽文一物业滨湖分公司被罚1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3.3w阅读 2022-08-04 10:27

  乐居新媒体合肥 近日,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因对肥西县上派镇翰林水岸和翰林水岸上园终端用户加收电费被罚10万元。

  该物业收取电费期间以小区物业的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需要费用为由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过程中在电费中加收电损及线路的损耗与维修成本等费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处10万元罚款

安徽文一物业滨湖分公司被罚

  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成立于2016-08-10,负责人为赵虹,企业地址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10-4,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销售及修缮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文一物业滨湖分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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