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发布专项清收工作方案,将以诉讼方式解决同心小贷等问题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4w阅读 2022-08-10 19:24

  乐居财经 孙肃博 8月10日,皇庭国际(000056.SZ)发布关于专项清收工作方案的公告。

  据悉,皇庭国际于近日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深证局公司字【2022】79号),制定的专项清收工作方案如下:

  深圳市同心小贷欠付公司借款本息及同心基金欠付公司股权转让款,皇庭集团对上述两案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2月7日及2022年2月22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1)粤0304民初61130号与(2022)粤0304民初11302号。现公司已与同心基金、同心小贷、皇庭集团就上述两案达成和解,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两案欠付的借款及股权转让款担保人已协调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岗厦皇庭大厦部分物业进行抵债。具体操作为:市场第三方支付购房款给皇庭地产,其中一部分购房款由皇庭集团代为支付,皇庭集团对第三方购房者形成债权,皇庭集团将把此债权转移给我司用以抵偿债务,第三方将少付的购房款支付给我司即可。将于抵债协议达成后的未来十二个月内解决。

  对于同心小贷、同心基金欠付公司的股东分红款一事,公司已分别发送催款函,要求限期支付分红款,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足额支付分红款,公司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于2022年5月5日向皇庭投资、皇庭产控发出《关于支付现金补偿的通知》,书面要求其向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物业”)现金支付皇庭商服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7,454,727.15元。

  皇庭物业已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皇庭投资、皇庭产控现金支付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7,454,727.15元。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2日正式受理并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2)粤0391民初4518号,该案已于2022年7月15日开庭。

  公司、皇庭基金和皇庭不动产于2022年5月5日向皇庭集团、皇庭产控、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支付现金补偿的通知》,书面要求其根据《资产置换协议书》约定支付重庆皇庭广场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37,703,871.80元。

  公司、皇庭基金和皇庭不动产已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现金支付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37,703,871.80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6日正式受理并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2022)粤0304民初28943号,现已收到该案开庭传票,将于2022年8月23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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