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托多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总额308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1w阅读 2022-08-16 10:35

新华信托多次成为被执行人,执

       

新华信托多次成为被执行人,执

       乐居财经 彦杰 8月16日消息,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6次被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总额3080万元。立案日期分别为为2022年08月15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0日以及2022年7月4日,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吉0721执1392号、(2022)吉0721执1393号、(2022)吉0721执1391号、(2022)吉0721执1564号、(2022)吉0721执1194号、(2022)吉0721执1563号。

  企查查显示,新华信托曾涉司法案件758起。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3条,被执行总金额19598.65万元。

  新华信托成立于1998年4月20日,注册资本为42亿元,法定代表人唐炜,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该公司由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持股40%,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1.4286%,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3289%,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711%,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持股5.5715%。目前,该公司有46家对外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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