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满足条件可适用于贵阳购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3.4w阅读 2022-10-08 15:33

 乐居新媒体贵阳 10月8日,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15 个百分点,5 年以下(含 5 年) 和 5 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 2.6%和 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 5 年以下(含 5 年)和 5 年以上利 率分别为 3.025%和 3.575%。

  安顺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重点内容如下:

  2022 年 10 月 1 日(含)后新受理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按下调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调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安顺市公积金政策调整,首套

  另据悉,2021年11月30日贵阳市、贵安新区直管区、安顺市(以下简称“三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正式开办。

  其办理申请条件显示,安顺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贵安新区直管区区域范围内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符合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执行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也就是说,目前安顺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贵安新区直管区区域范围内购房,符合条件可享受下调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安顺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下调首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15 个百分点,5 年以下(含 5 年) 和 5 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 2.6%和 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 5 年以下(含 5 年)和 5 年以上利 率分别为 3.025%和 3.575%。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2 年 10 月 1 日(含)后新受理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按下调后的新利率执行。

  二、已受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按下调后的新利率执行。各管理部及相关科室应及时配 合完成以下工作:

  1.对于 10 月 1 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借款合同面签的首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重新保存(已提交审核的先回退)并提交审核。

  2.对于 10 月 1 日前已经受理且完成借款合同面签的首套个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部需配套填制打印《告知函》(每 户 3 份,借款人、中心及银行各 1 份),完善利率下调后纸质档 案及电子档案资料,待放款完毕后与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一并 提供告知借款人。

  三、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各管理部负责通知各委托银行落实到位。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 10 月 1 日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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