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831.02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5.1w阅读 2022-10-25 15:40

  乐居财经 10月25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831.02万元。该案案号为(2022)辽07执253号,立案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

  锦州银行成立于1997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魏学坤,注册资本约139.82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7.69%。目前,该公司有21家对外投资企业。

  企查查显示,锦州银行有9条历史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613.61万元;有1条行政处罚记录,罚款总金额60万元。此外,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200起,案由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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