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营养创始股东余忠婚变,次子分割股份起波澜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4.8w阅读 2022-11-07 17:56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1月7日,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营养)此前曾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招股书显示,自2010年成立以来,天宝营养主要从事磷酸钙盐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研究、生产及销售,以湿法磷酸在饲料添加剂领域的精细化应用为切入点,产品结构逐步涵盖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及磷酸氢钙Ⅲ型。

  业绩方面,2019年-2021年,该公司取得营业收入分别为7.47亿元、9.21亿元及12.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752.42万元、2997.49万元及1.2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天宝营养自设立以来,创始股东余忠曾发生婚变分割股份。

  2010年2月6日,天宝磷化召开首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签署了《有限公司章程》,同时选举周荣超为执行董事、周荣敏为监事,聘请周荣超为总经理。根据《有限公司章程》,天宝磷化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周荣超、周荣敏、周吕差、马俊和余忠等五人分别以货币出资350.00万元、320.00万元、290.00万元、20.00万元和20.00万元。

  2017年11月20日,余忠、刘苗(刘典京法定监护人)、余凯(余忠与刘苗长子)等相关人士签订了《股权分割协议》,余凯放弃受让余忠与刘苗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约定赠予的天宝磷化出资额,同时确认刘典京(余忠与刘苗次子)拥有余忠赠予的天宝磷化28.00万元出资额,并在《股权分割协议》签署后将刘典京持有的出资额登记至其名下。2017年12月16日,天宝磷化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余忠将其持有天宝磷化的56.00万元出资额中的28.00万元赠予刘典京,其余股东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同意刘苗作为刘典京的法定监护人,代刘典京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2017年11月30日,刘典京与余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典京将其持有天宝磷化的8.00万元出资额以24.00万元转让给余忠,转让价格为3.00元/1元出资额。2017年12月19日,天宝磷化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刘典京将其持有天宝磷化的8.00万元出资额以24.00万元转让给余忠,其余股东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余忠及刘典京分别持股0.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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