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被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9.6w阅读 2023-03-05 14:16

  乐居财经 3月2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3,070元,案号为(2023)粤0402执3109号。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32.77%,而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由丁欣欣持股75%。其对外有34家投资企业。

  (责编:李兰)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