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东莞出台旧改补偿安置标准!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6.1w阅读 2023-04-11 17:39

 乐居新媒体深圳 4月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的通知出炉,东莞最新的旧改补偿安置政策来了。

  该政策旨在进一步深化创新改革,明确“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区片容积率和区片地价计收补偿安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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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中针对住宅类物业采取物业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模式。

  符合置换条件的土地及地上住宅房屋采取物业置换,不符合置换条件的土地和地上住宅房屋、地上构筑物和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采取货币核算。

  集体土地及地上住宅房屋则采取整体核算,以权籍调查确认的面积为基数进行建筑面积置换。

  其中对于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有效权属证明的私人住宅用地,四层以下(含本数)已建房屋按照权籍调查确认的建筑面积置换1:0.5 比例商品住宅和不超过1:0.5 比例保障性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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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通知显示,《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另外,东莞自然资源局还针对《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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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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