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证监局对天房集团及其董事长姜义出具警示函:未按期披露年报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6w阅读 2023-08-02 17:35

乐居财经 严明会 8月1日,天津证监局对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姜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房集团”)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只,存续金额79.75亿元。截至目前,该公司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姜义作为天房集团董事长,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不按期披露半年度及年报负有责任。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天房集团及姜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天房集团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20亿元,是天津市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由市国资委主管,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业务涵盖中高端商品房、社会保障房、新型城镇化、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城市综合体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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