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一分行被罚645万元,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股市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邓如菲 5.3w阅读 2024-03-15 08:17

3月14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月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被罚款64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浙金罚决字〔2023〕20号,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显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未及时发现经营主体注销问题;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股市;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房市;资金回流股东实质置换土地购置成本等,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

据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金良,注册资本为923.84亿元,经营范围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78%。

数据显示,2024年前2月(以处罚公告日计,下同)涉及邮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员工(含前员工)的重要罚单有42张,涉及罚没金额合计1507.4万元。

从被罚没金额来看,2024年1-2月,涉及邮储银行的22张机构罚单中,邮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累计被罚没1454.7万元;涉及邮储银行的23张个人罚单中,其相关工作人员(含前员工)合计被罚没52.7万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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