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规则,该行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业绩,并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年度报告。由于延迟刊发2023年度业绩,可能会延迟刊发2023年度报告,这不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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