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领120万元罚单,涉信贷管理不到位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1.1w阅读 2024-04-09 15:47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彦淖尔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被罚款12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贷管理不到位、押品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借款人转嫁费用。

同时,时任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行长黄晓茹因对该公司信贷管理不到位、押品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借款人转嫁费用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6万元;

时任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副行长布仁巴雅尔因对该公司向不具备借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押品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信贷部经理白敏因对该公司押品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营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刘杰因对该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信贷员张文亮因对该公司违规办理抵押担保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行长王天华因对该公司违规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向不具备借款主体资格借款人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6万元。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韩永青,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等。公司控股股东为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此外,杭锦后旗惠通运输有限公司、崔丽芳、内蒙古融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10%、4.99%、4.99%。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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