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银行领60万元罚单,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2.0w阅读 2024-04-11 17:34

4月10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城银行)被罚款60万元。

同时,夷尤军(时任鹿城银行个人贷款中心团队主管)对鹿城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罚款6万元;李杏(鹿城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鹿城银行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负有责任,被罚款6万元。

据瑞财经查阅,鹿城银行成立于2009-12-02,法定代表人为杨懋劼,注册资本为5.0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23%。

2023年前三季度,鹿城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89亿元,同比增长4.11%;实现净利润6352.37万元,同比增长4.35%。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鹿城银行资产规模91.84亿元,较年初增长7.26亿元,增幅8.58%;公司贷款不良率1.45%,拨备覆盖率261.71%,拨贷比3.79%,资本充足率13.5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37%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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