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一季度收2张罚单,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8w阅读 2024-04-22 20:29

4月22日,据统计,2024年第一季度,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收到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2张罚单。   

其中,2024 年1 月17 日,西南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西南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有关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监督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西南证券予以书面警示。

2024年2月26日,西南证券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西南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二是未充分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三是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对个别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证监会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查阅,西南证券成立于1990-06-07,法定代表人为吴坚,注册资本为66.4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89%。

2023年度,西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3.29亿元,同比增加30.33%,归母净利润6.02亿元,同比增加94.63%。

从主营业务来看,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营收分别为16.16亿元、1.21亿元和0.1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5.15%、25.91%和31.89%。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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