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旅资管及法人蓝绍广收警示函,未谨慎勤勉履职、信披违规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5573阅读 2024-04-24 20:33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22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旅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未发现所管理产品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由非本机构雇佣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
    四、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以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进行回访确认,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蓝绍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蓝绍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基金投资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蓝绍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世旅资管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蓝绍广,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等。公司实控人为蓝绍广,持股80%。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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