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司通IPO,实控人倪东元与第三方大额资金往来合理性遭问询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2.6w阅读 2024-05-25 09:04

瑞财经 王敏  5月24日,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司通”)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格林司通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967.16万元,其中拟使用7,337.66万元用于年产153台套锂电智能设备生产项目,5,629.5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153台套锂电智能设备生产项目中设备及软件购置费4,599.32万元,占比62.68%;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费2,000.00万元,占比34.31%,设备及软件购置费2,950.48万元,占比50.61%。

北交所要求格林司通说明153台套锂电智能设备生产项目中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的具体明细,其主要应用配套锂电池设备生产的环节,是否与公司目前的资产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如有,说明其合理性。

说明相关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单价测算的具体依据,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说明格林司通现有设备与新购置设备在配套锂电池设备生产环节的区别,是否会改变现有生产模式。

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和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的明细及测算的具体依据,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关于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能力。根据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新开拓客户在手订单为11,490.34万元,占公司在手订单总额的29.86%。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按下游应用类型主要分为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下游应用中消费电池占比逐年减少,2023年占比为16.77%,动力电池占比逐年升高,2023年占比为62.98%。国内动力电池高端产品产能不足。格林司通生产并销售的动力电池生产设备主要面对高端动力电池生产企业。

北交所要求格林司通:说明在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的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锂电池行业的周期性进一步论证格林司通是否存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的情形。说明“153台套锂电智能设备生产项目”计划在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等领域的应用情况,是否具有产能消化能力,项目建设是否需要并已经得到主管部门审批。

此外,实际控制人与第三方大额资金往来的合理性。

根据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实际控制人倪东元曾于2022年1月14日为筹集格林司通出资款,向供应商无锡市芯途半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仲君借款450万元;股东杨峰曾于2022年1月通过侄子杨树彬向银行贷款490万元用于向格林司通出资,该贷款仍在还款中。

北交所要求格林司通:说明实际控制人倪东元、股东杨峰借款用于出资是否涉及股份代持情形,是否存在股权纠纷风险;杨峰长期还款过程中是否与侄子杨树彬存在纠纷及潜在风险,是否影响格林司通股权稳定性,通过第三方获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是否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

据招股书,格林司通是一家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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