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06899.HK)发布公告,公司近日在国际商会仲裁院对Spoville Co., Ltd.(Spoville)及其大股东Seung-Hwan Oh先生提起的仲裁案中取得最终裁决。根据裁决,Spoville及其大股东需连带地向公司偿还及赔偿可转换债券的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韩国法院已签发裁定书,同意对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联众表示,将继续追索Spoville及其大股东的资产,并向韩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此外,公司正进一步调查涉及该可转换债券认购安排的伍先生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联众将全力以赴追讨相关贷款或应收账款,并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个人及行为进行深入追查。
公司会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发布关于上述事项的进展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股东和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后续公告,以了解联众在追讨债务和调查不当行为方面的最新进展。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