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002237.SZ)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720阅读 2025-06-12 18:54

近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37.SZ,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收到了山东证监局出具的两份决定书。

第一份决定书指出,恒邦股份副总经理刘元辉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一重要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这一情况,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恒邦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第二份决定书则针对刘元辉个人,内容显示其未及时将自身涉及的上述情况告知公司,并未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事实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刘元辉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行为同样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面对监管部门的决定,恒邦股份表示将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相关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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