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002237.SZ)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刘元辉收到了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据决定书显示,因上述安全事故侦查所需,决定对刘元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限自2024年8月17日起算。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4年8月17日以来,刘元辉虽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但仍能够正常履行其职务。恒邦股份表示,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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