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财务造假,*ST苏吴被罚千万、实控人10年市场禁入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1w阅读 2025-07-14 18:47

7月13日,*ST苏吴(SH600200)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ST苏吴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苏吴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上述行为导致*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ST苏吴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截至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三、对钱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陈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五、对孙曦、骆啸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指使实施案涉事项,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钱群山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查阅,江苏吴中成立于1994-06-28,法定代表人为钱群山,注册资本为7.12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等。

业绩方面,2022年、2023年,江苏吴中归母净亏损分别为7626.87万元、7194.52万元。2024年,靠“童颜针”等医美业务,江苏吴中实现扭亏为盈,归母净利润为7048.35万元。

年报显示,审计机构对江苏吴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包括公司应收账款及票据逾期、子公司骗税案以及证监会立案调查。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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