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8月13日,农业银行中国网站发布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客户关注问题解答。农行表示,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客户在该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结息时,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计算贴息金额,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财政贴息资金。同时,农行在办理消费贷款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客户可通过农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且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前,8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推出此类政策,引发广泛关注。政策发布后,工行、中行、农行、建行、邮储、交行六大国有大行迅速响应,明确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贴息,其中,中行、农行、建行已确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方案》提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今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办理消费贷贴息个人操作,财政部详细说明,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对于已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取得借款人相关授权。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按政策规定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贴息资金,借款人可通过短信、手机APP等知晓贴息情况,无需额外操作。例如,一名消费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花20万元用于装修等,假设年利率3%,无贴息时全年付息6000元,享受贴息后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方面,借款主体无需申请贴息,按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即可。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对经营主体已支付利息一次性返还贴息资金,对未来需支付利息在后续收取时直接扣除。如一家餐馆今年10月1日获1年期90万元贷款,可享受贴息9000元,经办银行明年2月收到贴息资金后,需向餐馆一次性返还3000元结清今年10月到明年1月贴息,明年2月到9月每月直接扣除当月贴息,经营主体每月少交750元利息。
(综合农业银行网站、央视新闻、财政部网站报道)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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