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今日复牌,重工终止上市申请受理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841阅读 2025-08-19 05:45

Ai快讯 8月18日晚,中国船舶发布公告称,在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之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间,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数量为0股。公司股票将于8月19日开市起复牌。

据悉,中国船舶拟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此次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2日,申报期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8月15日的9:30—11:30、13:00—15:00。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间,共有3名股东进行申报,申报股份数量1.05万股。经公司根据有效申报的原则进行核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此次收购请求权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东数量为0名,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数量为0股。

中国船舶自8月13日开市起停牌实施收购请求权申报,申报期截至8月15日结束。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8月19日开市起复牌。

同日,中国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8月14日向上交所提交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8月1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如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在刊登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且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国船舶方可开始实施换股,公司换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届时将按照《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股票。中国船舶向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的股票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手续后,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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