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曦股份实控人陈维良持股比例稀释到30%以下,控制权稳定性遭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8w阅读 2025-08-28 13:52

8月27日,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披露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邹棉文、孙琪,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沐曦股份成立于2020年9月,致力于自主研发全栈高性能GPU芯片及计算平台,主营业务是研发、设计和销售应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通用计算与图形渲染领域的全栈GPU产品,并围绕GPU芯片提供配套的软件栈与计算平台。

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沐曦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42.64万元、5302.12万元、7.43亿元、3.2亿元,归母净亏损分别为7.77亿元、8.71亿元、14.09亿元、2.33亿元,尚未实现盈利。

根据申报材料:实控人陈维良直接持有发行人5.59%的股份,通过持股平台上海骄迈、上海曦骥合计控制发行人22.94%的股权。发行人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组成,陈维良拥有4席非独立董事提名权。

对此,上交所要求沐曦股份披露:结合陈维良所持股份、上市后股权稀释情况、对上海骄迈和上海曦骥的控制稳定性、拥有的董事会席位等,分析陈维良的控制权稳定性、具体保障措施。

沐曦股份表示,报告期初至今,受多轮融资影响,陈维良及其控制的上海骄迈、上海曦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逐渐稀释降低,但此前仍持续维持在30%以上,且一直为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最高的股东,直至Pre-IPO轮融资完成,该比例稀释到30%以下,但合计仍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且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分散。

本次发行上市后,陈维良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仍最高,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亦同步被稀释,公司股权结构仍较分散,且其他单一股东(包括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与其差距仍较大,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陈维良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陈维良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长期存续期间,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拥有对上海骄迈、上海曦骥持续稳定的控制权。报告期初至今,陈维良可以控制的董事会席位始终占非独立董事席位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陈维良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人已在上海骄迈、上海曦骥、董事会席位层面以及发行人股东持股层面采取了保障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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