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长城微光(08286.HK)发布公告,披露了一则重要信息。据公告,施韦箂有限公司(呈请人)于2025年8月6日,依据2025年第485号公司(清盘)程序,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了针对长城微光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此次呈请定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该呈请的提出源于长城微光公司未能结清据称为呈请人提供的服务费用,金额达585,940.00港元。公司行政人员在2025年8月10日收到该呈请文件,但因未能及时意识到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未立即拆阅并转交董事会。直至2025年8月25日较晚时候,董事会才得知此呈请,并随即采取行动,编制并安排了相关公告的发布。
长城微光公司表示,将就此次事件与呈请人进行沟通,以期尽快达成和解并撤回该呈请。同时,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于2016年12月28日刊发的相关通函,清盘呈请提出后,未经法院批准的股份转让可能无效。鉴于股份转让可能存在的限制及不明朗因素,香港结算有权在无需通知的情况下,暂停对受影响上市发行人的股份提供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此外,对于香港结算已收到但尚未重新登记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受影响上市发行人股票,将退回予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并有权从该参与者的账户中记减相关证券,以抵销已授予的股份。这些措施将在清盘呈请被撤销、驳回、永久搁置或公司从相关法院取得所需认可令时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微光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5年8月29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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